1.建設單位、工程施工、工程監理等企業對竣工工程建筑進行初步驗收后,消防工程施工,建設單位應當向消防機構提交指定機構的消防工程驗收報告,并填寫《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》。
2.工程建筑消防設備檢驗報告
3.消防供水和消防通道清單。
4.消防工程施工企業消防工程施工許可證書復印件。
5.建設單位安全消防質量工程施工部署、工程施工及驗收不合格情況的報告。
6.公安邊防醫院批準文件,包括:施工圖消防安全審批意向書,消防維保維修、工程裝修設計方案消防安全審批意向書、其他設計方案消防安全審批意向書。
7.消防設計方案專篇及消防設計方案變更技術聯系單。
8.消防器材生產許可證復印件、建筑消防規范中原材料,貴州消防檢測、預制構件、消防器材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、符合性確認書、產品、機械設備的總數、型號、規格及重點消防器材、機械設備生產廠家工程施工安裝質量的確認報告。